&ep;&ep;“第一,偶像没有买单的义务来源;第二,要买的单实在太多、太不可预测了,偶像没有为粉丝买单的能力;第三,买单不仅会给偶像本身造成损失,还会使黑粉肆无忌惮地继续网络暴力,给社会带来巨大弊害,因此,我方认为粉丝行为偶像绝对不应该买单。”

&ep;&ep;随后是路佳的质询小结,她的脑子转得快,赛前又比较懒,向来都是临场发挥,仿照对方的句式来了一段:

&ep;&ep;“第一,偶像有社会大众良知和自身良知所要求他承担责任的义务来源;

&ep;&ep;“第二,呼吁粉丝理智追星停止网络暴力不是一件操作困难的事,不需要偶像一个一个给粉丝打电话让他们停止网络暴力,一则声明足矣。此外,当下的社会舆论发酵得很快,要买的单既然是社会大众可见的,拥有专业公关团队的偶像当然可以看到这些单,不具有不可预见性。

&ep;&ep;“第三,对方辩友根本没证成买了单会刺激黑粉网暴这一点,也没有突破我方所提出的、不买单也会给偶像造成损失这一点,因此对方辩友的举证根本不充分,完全不得证。”

&ep;&ep;有她的这个质询小结坐镇,正方在后续自由辩里发挥起来就非常舒服,还有大把的例子可以往上堆;反观对面的国关院,简直跟玩扫雷似的,处处受限处处碰壁——

&ep;&ep;反一:“对方辩友,偶像也是人,偶像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以过高的要求把偶像架上神坛,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面对买单会带来的损失时,我们不能强行要求他人去承担风险。”

&ep;&ep;苏迢迢第一个起身:“对方辩友,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茹毛饮血也曾经是人的本能,难道人类发展的历史是沉沦于本能的历史吗?难道一个社会所要倡导的价值观永远只停留在本能阶段吗?”

&ep;&ep;反三:“对方辩友,粉丝在外面闹事根本就不是偶像的错,怎么偶像被对方辩友说得这么十恶不赦?要是一个偶像得罪了粉丝可能出不了道,为了自己的事业和前途,为什么您方硬要把他本就不应该承受的痛苦施加在他头上?”

&ep;&ep;路佳听到这句,毫不客气地起来扫射:“对方辩友,我方只是提出倡导,何来十恶不赦之说?我们只是希望偶像的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要对得起自己朴素的道德和良知,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到底是什么。粉丝花钱是为了他的才华买单,为了他的人格魅力买单,再不济也是为了美色买单。不会有粉丝因为他听话就给他砸一百万,有这些钱去买条狗不是更听话吗?何苦逼良为娼呢?”

&ep;&ep;这句放肆的“买条狗”一出来,底下又是一片哗然,随后有人噼里啪啦地带头鼓起掌来,估计是这场辩论赛在整活方面让他们看爽了。

&ep;&ep;台上的时间已经跳到反方的倒计时上,反四只好在这喧哗中起身:“对方辩友,不管怎么样,我们更要倡导的是粉丝个体的自律和责任自负啊,粉丝犯了错之后你光呼吁偶像出来买单,都不说效用有多少,你这个目标就抓错了嘛。”

&ep;&ep;庄慧平静开口:“对方辩友,我们没有只呼吁偶像的意思,只是今天这个辩题又不是在讨论粉丝犯错是该偶像买单还是粉丝买单,我们只讨论偶像作为主语时他应不应该做点什么嘛。”

&ep;&ep;“对方辩友对偶像施加的道德义务真的特别高,那按照您方的这种要求,某位偶像现在有三千万粉丝,他要是对三千万粉丝的行为都一一买单的话,那偶像是不是不用做别的事了?”

&ep;&ep;路佳听到这话,“嗖”地一下起来阴阳怪气:“对方辩友你这话说的,暂且不说微博三千万粉丝的注水量有多少,那种极端狂热的粉丝毕竟是少数,我也是混饭圈的,我就没看到三千万粉丝同时发疯的场面。

&ep;&ep;“更何况粉丝行为它是一种集体行为,偶像一次可以劝导很多个人,我不相信有哪个偶像会有三千万粉丝分别做了完全不同的使得公众利益受损的事情,因此偶像什么事都做不了了需要一个一个过去喊话,这种设想太可怕了,那些粉丝又不是从《自杀小队》里召集来的。”

&ep;&ep;她的话到中途,底下的观众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饭圈名场面,都绷不住笑出来。

&ep;&ep;对面的众人沉默了一下,很快由反一起来转移战场:“说实话,我还是不太明白对方辩友的所谓义务论和三人社会模式,是不是现在只要有三个人,只要我做了一丁点似乎是有悖于道德的事,我就会被别人用道德去指责?那按您方的道德观推下来,这种世界不是很可怕吗?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架上道德高地,都会被人肆无忌惮地施加道德压力。”

&ep;&ep;这话到了庄慧的主场,她自觉起身:“不是这样的对方辩友,三人社会模式中的第三个人代表的是大众的良知。它和大众的普遍伦理道德具有一致性,只有你做了损他行为时,才会有人用道德去指责你。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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